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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棉隆100t/a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3000t/a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监测报告

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棉隆100t/a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3000t/a生产线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意见

 

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棉隆100t/a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3000t/a生产线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意见

 

 

 

2019年7月20日,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自主组织本项目污染防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参加验收的有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建设单位对验收报告编制及监测单位对监测情况的详细介绍,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速有效低毒农药制剂和280吨农药原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工业园区。

 

本项目分期建设。年产4000吨高速有效低毒农药制剂和280吨农药原药建设项目包括:水悬浮剂1000t/a,水分散颗粒剂3000t/a,原药产品:啶酰菌胺30t/a,咯菌腈50t/a,环丙唑纯40t/a,特丁噻草隆60t/a,棉隆100t/a。本次验收项目为棉隆100t/a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3000t/a生产线。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6年1月编制《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速有效低毒农药制剂和280吨农药原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0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审批文号为赤环审字[2016]34号。

 

该项目建设过程:

 

该项目于开工时间2018年10月,竣工时间2018年11月,试运行时间2018年11月。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主体工程

 

环评要求:生产车间一间,建筑面积 1520㎡,主要是用于生产水悬浮剂和水分散颗粒剂,产量分别为水悬浮剂主体 生产车间(SC)1000 t/a,水分散颗粒剂(WDG)3000 t/a。设备主要有反应釜、中转槽、砂磨机、胶磨机、空气压缩机、中转釜、储料罐、农药灌装机、包装机、气流粉碎机、旋流流化床、计量泵、振动筛、打包机各一台、双螺旋混料机和输送泵两台;生产车间一间,建筑面积 780㎡,主要用于生产啶酰菌胺和棉隆,其中啶酰菌胺 30t/a,棉隆 100 t/a。主要设备有反应釜 3 个,冷凝器1 台、高速离心机 1 台。

 

实际情况:水分散颗粒剂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约1520㎡,设备主要有双螺旋混料机、气流粉碎机、螺旋流化床、计量泵、振动筛、打包机等各一套;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780㎡,主要用于棉隆生产,棉隆100t/a,主要设备有反应釜8t1台、反应釜10吨2个、反应釜15吨3个等其他附属设施。

 

目前项目运行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与环评工艺及批复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基本相符,现有环保设施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环评和批复中污染防治要求。

 

2、废气处理工程

 

环评及批复要求:水分散颗粒剂气流粉碎粉尘:袋式除尘器+15 m 排气筒;水分散颗粒剂造粒粉尘:袋式除尘器+15 m 排气筒;水分散颗粒剂配料和分级包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棉隆静置分层废气:集气罩+等离子技术处理+15 m 排气筒;棉隆包装粉尘:集气罩+15 m 排气筒。

 

实际情况:a.水分散颗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b.棉隆生产过程中产生静置分层废气二硫化碳经集气罩+等离子技术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棉隆生产工艺产生的颗粒运至水分散颗粒包装车间后,与水分散包装共用一套包装系统。在棉隆车间,半成品卸料口安装在密封罩内。c.二硫化碳为液态,运输过程均在密封罐内储存,将购买的二硫化碳全部转移至厂区内棉隆车间内地下储罐进行储存,整个过程均为密闭,仅有非常少量二硫化碳逸出。

 

3、废水处理工程

 

环评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95.5m³/a,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英金河,生活废水的产生量为 3360m³/a,经化粪池处理后也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后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英金河。

 

实际情况:老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已通过验收,由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对其验收进行审批,验收文号为赤环验字[2013 18号]。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进入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英金河。

 

4、噪声处理工程

 

环评要求:对于生产机器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防治。

 

实际情况:2条生产线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均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泵类、风机类安装隔音罩、减震垫、消声、隔声设施等。

 

5、供暖

 

环评要求:本项目设计使用开发区统一供热、供汽。

 

实际情况:由园区统一集中供热。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a. 水分散颗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

 

b. 棉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硫化碳、颗粒物,运输、储存原料过程产生的废气。

 

c.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治理措施 :

 

a.水分散颗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b.棉隆生产过程中产生静置分层废气二硫化碳经集气罩+等离子技术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棉隆生产工艺产生的颗粒运至水分散颗粒包装车间后,与水分散包装共用一套包装系统。在棉隆车间,半成品卸料口安装在密封罩内。

 

c.二硫化碳为液态,运输过程均在密封罐内储存,将购买的二硫化碳全部转移至厂区棉隆车间内地下储罐进行储存,整个过程均为密闭,仅有非常少量二硫化碳逸出。

 

2、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治理措施:

 

项目员工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的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共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红庙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英金河。

 

新厂区员工较少,且日常生活均在老厂区,故新厂区无污水产生。

 

本次验收内容中仅有棉隆生产工艺产生生产废水,此生产车间位于老厂区。生产废水进入老厂区的原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红庙子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能力为50t,工艺为:预曝气→一次沉淀→厌氧反应→接触氧化→斜管沉淀→生物曝气滤池→二次沉淀→生物过滤。此污水处理站已通过验收,由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对其验收进行审批,验收文号为赤环验字[2013 18号]。此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棉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红庙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英金河。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生产运行时设备运转及风机、泵类等产生的噪声。

 

治理措施:

 

2条生产线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均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泵类、风机类安装隔音罩、减震垫、消声、隔声设施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原料包装袋;

 

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本项目原料使用后会产生废包装桶和袋,项目产生的所有废弃包装物均由厂家直接回收。在新厂区建有危废暂存间一座。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运行稳定,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结果

 

本次对老厂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中,臭气浓度、二硫化碳、NH3、H2S,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新厂区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对老厂区、新厂区厂界噪声分别进行监测,昼间55.1-50.0dB(A),夜间46.1-42.3dB(A),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共监测11个项目,11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为棉隆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生产线,其中仅有棉隆生产线产生废水,故本次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总量核算,核算结果为:CODCr0.187t/a、氨氮0.0224t/a,满足环评中要求COD1.361t/a、氨氮0.0831t/a。

 

5、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棉隆100t/a生产线、水分散颗粒剂3000t/a生产线项目验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议

 

    鉴于本项目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满足污染物防治要求,但部分环保措施与环评及批复存在差异,企业需在以下方面整改:

 

(1)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检,保证运行效果。

 

(2)加强厂区内绿化。

 

(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管理,提高运转效率。

 

(4)待其他生产线运行时及时委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时开展企业自测,并及时进行公开。

 

 

 

验收组:

 

 

       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0日

 

 

附件为验收报告书:

 

18-953嘉宝士验收报告书.doc